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为进一步传播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法润黄石”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用法守法的生动局面,中共黄石市委法治办、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黄石市司法局、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黄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决定共同举办“法润黄石”文艺作品创作比赛活动。
一、作品类型
分别为:“法润黄石”文学作品,包括小小说、纪实散文、诗歌(含旧体诗);“法润黄石”曲艺作品,包括小品(含戏剧小品)、相声;“法润黄石”歌曲作品;“法润黄石”宣传画(含剪纸)作品、“法润黄石”书法作品。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应征参评。
三、征稿时间
2016年6月18日—8月1日
四、征稿要求
1、突出“法润黄石”主题,结合自身或身边的人和事,阐释法制热点,抒发学法用法心得。反映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的生动故事;反映学习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心得体会;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典型事例。作品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力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
2、“法润黄石”诗文作品一般不超过3000字,诗歌每首不超过30行。不同样式,限投稿一篇。
3、“法润黄石”曲艺作品以小见大,具体生动,一般不超过2000字。
4、“法润黄石”歌曲作品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5、“法润黄石”宣传画(含剪纸)、书法作品,每幅作品不超过四尺(136厘米×68厘米),一律为竖式,勿装裱。篆书、草书需附释文。不同样式每人限寄送作品一件。
五、奖项设置
1、文学作品类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共20名;曲艺作品类、歌曲作品类、宣传画(剪纸)作品类、书法作品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分别为10名、14名、24名、44名。其中,文学作品类、曲艺作品类、宣传画(含剪纸)作品类、书法作品类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歌曲作品类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为3000元、1500元、800元、300元。
2、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宣传效果、作品创意、艺术性、观赏性等方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等级奖和优秀作品奖。
六、相关要求
1、参评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认的道德规范。参评者必须拥有参评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2、举办方对参评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出版、宣传、公益性文艺演出和向上级组织报送参评的权利。
3、所有参评作品原则上一律不退稿,参评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评,即表示完全接受参评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本次活动较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4、投稿方式
(1)文学作品、曲艺作品、歌曲作品,请以电子版、WORD格式投稿,邮件主题统一标示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体裁”,稿件末尾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QQ号)。
投稿邮箱:24223491@QQ.COM
联系人:李萃
电话:0714—6359494
(2)宣传画(含剪纸)作品、书法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或附纸)用铅笔正楷字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QQ号),直接寄送:#p#分页标题#e#
地址:435003湖北省黄石市杭州东路1号市人大办公楼四楼市文联
收件人:胡海清
电话:0714—6359494
2016年6月17日
“法润黄石”文艺作品创作比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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