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齐旻 通讯员 张旭 即时播报 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41岁,本市一家药业公司司机。2014年5月31日凌晨,张某来到本市河东区万新村某小区内,将停放在小区楼下的一辆丰田花冠汽车的四条轮胎及轮毂盗走。经鉴定,被盗的四个车轮价值人民币4070元。6月28日凌晨,在河东区月牙河南路一小区附近,巡逻民警发现一辆奔驰汽车的驾驶室车窗被砸碎,且发现张某驾驶的汽车内有千斤顶、撬棍、砖头等作案工具,遂将其传唤展开侦查。张某对两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车轮已被公安机关收缴并发还被害人。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夜间停放车辆一定要留意周围环境,切勿将车停放至偏僻、隐蔽之处,不给盗贼可乘之机。同时,警戒那些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人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