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刘薇 即时播报 近日,李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新房收房后无法入住,是否应该交纳本年的暖气费?
华城佳苑具体位置
李先生介绍,他在天津市北辰区华城佳苑购买了一套新房。2013年12月31日,开发商通知业主领新房钥匙。李先生说:“因房子还未装修,还无法入住,我们希望能够停暖或者免交暖气费。但开发商回复表示不能免收采暖费,另外因通知交房时间已经是暖气交费的截止日期,过期后还需缴纳滞纳金。”
李先生表示很不理解,他认为是开发商定的交房日期太晚,造成业主无法按时交暖气费,滞纳金不应该由业主承担。而且,因为房屋无法在供暖期内装修完并入住,业主根本无法享受到供暖服务,这都是由于开发商的疏忽造成,供暖费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到天津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因李先生家属于新房,新房在2年内无法办理停暖业务,而且暖气方面的问题在2年内仍属于开发商的管辖范围。
开发商天津住宅集团表示,交房后房屋用气、用电、用水、用暖说产生的费用,均由房主承担。开发商现正在积极与供热站联系,尽量解决滞纳金等问题。本栏目会继续跟踪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