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荆门城区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会处邮政广场路口,两辆车因会车发生口角,其中一男子竟欲提刀砍人。危急时刻,巡逻民警火速赶到将行凶者制伏。
3日上午10点50分,荆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虞志刚、李侃二人小组正在市火车站广场巡逻,突然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附近邮政广场路口有人拿刀砍人。火车站联勤巡逻警力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2名特警、3名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群众的协助下很快将持刀男子按倒在地。
根据泉口派出所初步调查,事情起因为双方在路口会车时擦身而过,车没事,两方人却在惊吓之余开始口角。其中开白色丰田商务车的男子肖某从车后抽出一把开刃砍刀,二话不说就朝对方砍去。幸好对方是架线工人,皮卡车上拖着抬杠等工具才挡住了行凶。
事发后,巡逻民警30秒即到达现场。这起行凶事件被及时制止,得益于荆门公安目前正在开展的多警种联勤巡逻机制。据悉,荆门市公安局目前共在火车站、中天街、星球沃尔玛组建了三支联勤武装巡逻分队,每个分队6—8人,由巡警、特警、派出所民警与武警战士联合编成,统一划分区域、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混合编组,重点加强对人流集中场所的巡逻防控,扩大社会面巡逻防控效能,确保时间有效处置警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被铐在审讯椅上,浑身戾气的肖某仍百般抵赖。民警给他算了一笔违法成本帐:公然持刀砍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破坏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该类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一时冲动的挥刀=5至15日治安拘留+较高1000元罚款+前科劣迹+名誉受损……
警方提示,夏季来临,打架斗殴类伤害案件开始抬头,这类案件的共同特点就是,事后双方都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莫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事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依靠正常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罗蒙 褚潭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