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实习生 王东青 即时播报 郭女士今年44岁,家住津南区,本市非农户籍,至今单身未婚,且无其他家庭成员,她想申请零就业家庭这项福利以减轻生活负担,但不知自己是否符合标准。日前,郭女士在网上帮办留言咨询相关政策。
郭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我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办理离职,在原单位上班时,工作单位给上过养老保险。自2011年以后,一直没有工作,在亲戚朋友的资助下一直续交养老保险,自身积蓄已是日渐坐吃山空,无奈只好了解一下国家的补助政策,但又不知道该咨询什么部门。”
记者致电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郭女士的描述,政策上她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的具体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1)家庭成员均为本地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
(4)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1)未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身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或以上正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
(3)家庭成员虽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缴纳社保险,但有证据证明有超过较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的。
另外,记者还了解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程序:首先需要本人到所在社区申报,经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后,报街道认定,较后报区就业局备案。社区办理核定完会向社区居民予以公示,如果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那么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政策援助。
欢迎市民点击网上帮办后台留言,网址:http://bb.tianjinwe.com/,网上帮办咨询投诉热线 28201031/28201095/28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