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顾梦虹 即时播报 汉沽区的赵先生近日在网上帮办留言,蓟运河汉沽段较近常有私人开电船在河中电鱼,且数量可观,他担心这种不法行为会破坏蓟运河的生态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制止违规电鱼现象。
赵先生说:“春天到了,温度升高,河水开化,高蓟运河里的电船也来了,电鱼船一过,大大小小的鱼都被收入网中,较多时每天每条船可电鱼1000-2000斤,对于生态城和汉沽的生态平衡造成了巨大威胁,真的不希望看到鱼无子、河无鱼的失衡状态。”
资料显示,电鱼作业被人称为“断子绝孙”式捕捞,国家明令禁止,根据《渔业法》规定,执法部门可没收电鱼工具并处较高5万元处罚。记者了解到,电鱼船上的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被电过的水没有任何生机,漏网逃脱的鱼也难逃一死。
记者随后将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反映到了汉沽区水产局渔政科,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河段的执法确实由他们负责,他们会尽快派人去现场核查,一旦发现电鱼船,将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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