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巡逻,保安竟在私家车上安装警笛,昨日上午,宜昌城区东山大道东山隧道口,执勤交警将其现场查扣。
商报记者冯婷 通讯员朱华刚 实习生李叙瑾报道:昨日9时50分,东山大道东山隧道口,执勤交警突然听到阵阵警笛声,奇怪的是周围并没警车,循声找寻,原是从一辆黑色越野车上传来的,该车正往绿萝路方向行驶。
交警立即上前拦截,驾车男子若无其事。在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时,民警在方向盘左侧找到警报器话筒等装置,在引擎盖内找到喇叭装置。因驾驶员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民警依法扣留车辆。经查,驾车男子胡某,夷陵区人,称自己是宜昌某大型物流园的保安,安装警报装置的车是用来平常治安巡逻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