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为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秩序,石龙镇妇联、镇司法所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专项宣传活动。
3月2日,镇妇联、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东湖、三同、蒲圻等村,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现场咨询,结合自身职能,向群众提供反家暴法律宣传、妇女维权指导、法律问题咨询解答等服务。活动当天,共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18人次。
3月3日,在全镇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理论学习会上,张言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的处置、家庭暴力的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并结合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适用同居时实施暴力、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5大亮点展开了讨论。(丁熙航、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