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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发现疑似恐龙化石》续丨文物专家否定恐龙化石一说

昨日上午,市文物部门专家前往健安路施工现场勘验,否定了龙井里挖出的化石为恐龙化石,认为只是普通类动物化石。 掇刀区文保所所长徐文明告诉荆门晚报记者,经专家现场勘验,并对挖掘出的动物骨骼化石进行研究,会商结果为普通类动物化石,不是恐龙化石。

  昨日上午,市文物部门专家前往健安路施工现场勘验,否定了龙井里挖出的化石为恐龙化石,认为只是普通类动物化石。

  掇刀区文保所所长徐文明告诉荆门晚报记者,经专家现场勘验,并对挖掘出的动物骨骼化石进行研究,会商结果为普通类动物化石,不是恐龙化石。得出这个结论是根据化石实物、当地地理构造及恐龙灭绝时期等综合因素来分析的。

  徐文明指出,动物骨骼要想形成化石,要在地下埋藏很多年。他说,很久以前,事发地缺水,仅有一处水源,很多动物共用这处水源,不排除动物到这里喝水时,因种种原因导致坠入水中身亡形成化石,也有可能是动物在这里喝水,相互厮咬坠入水中身亡,多年后形成动物化石。不过,通过挖出来的化石来看,形成化石的动物为体形较大的动物。

  荆门一名对化石有一定研究的市民看到荆门晚报报道后,也打来电话,表示排除恐龙化石一说。这位市民倾向于是剑齿象动物化石的说法。因为很多年前,掇刀也发现过此类化石。

  徐文明声称,虽然挖出的不是恐龙化石,但还是会保留这口水井。

  徐文明提醒广大市民,地里埋藏的文物属于国家,市民在工作中、生活中发现了文物,切记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文物部门反映,并保护好现场。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拿走文物属于犯法,一旦被查实将面临处罚,直至追究刑责。(记者王清华)

  延伸阅读 掇刀曾出土剑齿象牙化石

  据《荆门市志》记载,1957年在掇刀石丁家营,曾出土东方剑齿象前牙化石,是在抗旱挖井时发现的,距地面9米。该化石牙宽12厘米,长10厘米,厚7厘米,重1公斤。经中国科学院专家鉴定,距今约300万年。

  龙井,位于掇刀石街道办事处掇刀渔场2组。1957年是农业合作化后的第二年,干部、群众对集体生产热情高,春夏久旱不雨,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动群众找水源,发现了这口井有水往外翻,就组织16名社员挖井,往下挖,发现有沙,将沙泥挑到500米以外,越挖水越大,挖到一竹竿多深时,好像有石头,挖不动了,几个青年小伙有干劲,奋力挖起来一看,好似书上的龙骨、鹿骨、牛角、牙齿等东西,人们不知何物。

  当时掇刀是荆门县直属乡,当地合作社支部书记张志林忙向乡政府、县政府报告。因那时没有小车,县长亲自骑着马来看后作出安排,要社里派郭继玉用骡子将骨头驮到荆门文化馆。县政府又与荆州博物馆联系,荆州博物馆立即派人来检查,不准挖了,并由乡政府指定共产党员丁其松负责看管好这口井,并给他发了《护井证书》。

  无独有偶,据掇刀区政协一份资料记载,1963年,双泉村龙骨井出土的剑齿象牙化石,距今约300万年,比人类的诞生早200万年。剑齿象前牙化石的出土,说明早在300万年前掇刀一带栖息着大量的哺乳类动物,它对考察我国造山运动史前的地质结构提供了实物资料。据荆门城乡一些老年人讲,海慧沟、象山上,以及东宝区子陵镇八角庙等地也曾发现贝壳和巨浪冲刷过的石头,那么,荆门在若干年前是否曾为大海,有待专家考证。(作者:高向雄 2008年8月28日荆门日报A3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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