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晶晶 通讯员 胡宗艳 谭华东 实习生 谢羽)朋友聚会饮酒,女司机刘某没想到,半路遇到检查的民警,该“酒驾女”面临的将是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2月25日21时许,一辆机动车牌号为鄂E4V**1的白色东风雪铁龙牌轿车,沿254省道从宜都市红花套方向往陆城方向行驶,途经陆城三江收费站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据悉,该女子刘某,30岁,当阳人。当晚,在红花套镇某饭店与朋友饮酒后,驾车一路向南返回宜都,途中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