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荆门市卫计委获悉,该市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达3.4万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近年来,荆门在我省率先以地市级政府名义出台专门文件,建立了“到龄离岗村医生活有补助、在岗执业村医养老有保险”的制度框架,进一步提高了村医待遇,有效破解了村医养老难题。
据介绍,对到龄离岗村医,该市按工作年限每月分别补助240元 (10年以上、不满20年)、300元(满20年及以上);对在岗执业满3年的村医,每人每年增加定额补助1200元,主要用于资助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其中市辖区的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其他县(市)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市级财政给予以奖代补。(通讯员马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