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公共利益优先 有利于社会交流
·记者 李梦月 钟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意见》指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一石激起千层浪,小区“拆围”一时间也引起了众多宜昌市民的热议,有人点赞也有人疑虑。市民有何看法?专家又如何看待?昨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央媒解读
封闭小区易造成城市病
为什么现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拆除小区的围墙?据 《人民日报》介绍,出台这一文件的背景是经过37年发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但问题也不少,尤其是各种“城市病”,必须治,刻不容缓。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宏观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表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路网密,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而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不仅割裂了路网交通,而且从多个方面影响了城市生活。还有相关专家说,大部分生活性的街道上,应该有更良好的关系。人走在街道上,有一些小商店,有怡人的环境、步行空间、绿带、休憩场所等,会让人很舒服。而如果走在一条街上,旁边只是围墙,你就会觉得这条路很长。从这个角度讲,打开小区的决定恰逢其时,并非“拍脑袋”之举。
记者走访
居民较担心安全问题
《意见》发布后,宜昌市民对此有何看法?记者昨日进行了实地采访。城区东山大道一小区业主王先生表示,他所住的小区就是有围墙的,如果有一天拆掉围墙他会有些担忧。“小区内的规划为内环行车道,路面设置有停车位,拆围后其它社会车辆可以进出停放,本属于我们的停车位该如何处理?另外,我们也担心,如果小区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物业负责还是业主自行处理?”王先生说。
位于中南路的某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他住的房子是2年前购买的,当时买房的时候,就是看上了小区是封闭式管理,小孩和老人的日常活动会比较放心。“如果小区进行开放,又会担心安全问题,何况小区如果被临街的商铺围绕,一是比较嘈杂,二是不知家里安全有没有保障。”李先生说。
市民罗女士则对于“拆围”表示支持,她说:“公务单位就是为民服务的,没有围墙更接地气,虽然存在各种安全问题,我想是有办法解决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居民已经习惯了有围墙半封闭或封闭式的管理和生活,“拆围”对于居民来说较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有围墙、有门卫对于陌生人还可以有所管理,开放式就感觉少了一道安全保护。”夷陵大道一小区业主朱女士说。
那么,对于“拆围”,物业公司有何看法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表示,目前只是听说了中央出台的这项《意见》,还不知道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如果进行拆围,肯定原本的规划就改变了,我们作为物业也会在管理服务的方式、方法上进行相应调整,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也会在新方案出台后,进行岗位职责培训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律师看法
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先
如今,网上有不少声音在说,《意见》提到的封闭社区内道路开放问题,牵涉到物权法中对于社区道路所有权的规定,互相之间有所矛盾。就此问题,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川川表示,按照物权法的条例,封闭社区道路与物权法中提到的“建筑规划内道路”的确有部分是重叠的,物权法规定“建筑规划内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如果是对已经形成的小区围墙进行拆除,应该是需要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
“但是,当现有的法律与社会发展需求有冲突时,如果‘拆围’在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是利大于弊,那么法律是可以顺应社会发展需求做出适当修改的。”陈川川表示,现如今城市道路拥堵是一个现实性问题,中央现在出台的《意见》是站在大多数人公共利益方面考虑,实行“街区制”有利于使原本小区里面的居民与外界融合到一起,市民可以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按照目前的法律条文来讲,打通封闭道路的确需要业主许可,但毕竟社会在不断发展,‘拆围’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利大于弊时,法律也可以适时做出调整。”陈川川说。
学者观点
与国际接轨有利于社会交流
三峡大学心理学教授、社会学专家戚道芳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个人是赞成的,我相信党中央提出的《意见》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是如今社会化大生产的需求。”戚道芳认为,首先从社会交通来说,未来“街区制”有利于改善城市拥堵情况,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现如今在欧洲发达国家都实行“街区制”,这是与国际接轨。
其次,从社会和谐建设的层面来说,新建小区“拆围”有利于社会交流。“如今小区的围墙与古代的城墙类似,仿佛隔开了人际交往和文化交流,拆除小区围墙可扩宽人的活动空间,增强人与人、人与大社会之间的交往,让整个社会更加生机勃勃,各个小区的公共设施也能充分互用。”戚道芳说。
“当然,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还没有提出实施办法,如果实施起来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该《意见》,我们不能绝对化、粗暴地理解为就是‘拆围墙’,如果实施起来肯定会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实施后交通安全、道路维保以及清洁卫生等也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衔接。”戚道芳说,全社会都需要一个消化、理解的过程。“对于很多居民担心‘拆围’后的安全问题,我认为有围墙不是绝对的安全,真正的安全还是居民自己加强防范,社区工作人员增强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