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五一”劳动节前夕评选120名市级劳动模范,劳模候选人须由基层单位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产生。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被推荐对象,由单位工会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单位,可由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则应召开占职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的大会投票通过;村、社区的被推荐对象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提交村民委员会及上级主管机关审核。
在推荐人选中,企业一线普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干部不低于总名额的45%,农民劳模不低于15%。(胡于梅 周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