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去年五月,西青区中北镇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卢女士接到一条QQ信息,“在吗?我是刘总”,因为该信息是从公司QQ群对话框中弹出的,且头像和名字确实是公司刘总。于是,卢女士按照“刘总”在QQ上的要求,从公司账户向河南、杭州两张银行卡转账25.6万元。之后,卢女士向刘总核实手续时,刘总表示其并没有安排这笔转账,推测是他人盗用了QQ号,并在网上实施诈骗,于是报警。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利用木马病毒入侵、窃取员工或下属电脑中的信息,再篡改头像和昵称冒充成受害人的“领导”或是“老板”的身份,诱骗受害人通过网银转账。目前这类QQ诈骗案件高发多见,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受害人“敬畏”且不会怀疑“领导”或是“老板”所提出的要求的心理,一步步地实施诈骗行为,作案成本低,成功率较高。
为此,警方提醒上班一族,尤其是财务人员,在网上交流日常业务时要谨慎提防,避免信息泄露。同时,不要轻易相信QQ、电子邮件或微信等网上联系方式,接到转账汇款的通知后要打电话或当面问清,不要仅凭QQ、电子邮件或微信发来的信息就照办,以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