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生考试局传出消息,我市2016年高考报名总人数为17262人。今年,有哪些加分投档项目,有哪些优先录取,备受我市考生关注。近日,省招办下发了《报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招考局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及时备齐申报材料,以免错过时间。
加分投档项目
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直(市);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指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优先录取项目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定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较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院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申报时提交原件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报送不能错过时间。
农村独生女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独生子女证的发证部门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人。
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将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市(州)招办将《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名册》和优录信息光盘报送省招办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附在优录登记表后,对项目不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材料和手续不全的均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省招办不接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
申报考生要进行公示
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区审核通过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加分投档项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还应公示其父母的姓名及工作单位等。
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
对加分资格造假的考生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也要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市招考局工作人员介绍,考生及家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进行申报,同时,对于投档加分的分值,省相关文件也会有明确规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报记者 吴兰艳 通讯员 周洋 实习生 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