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直接到泉口派出所上户口了。”
“不需要去原籍下户口么?”
“已经在网上办理好了,您拿户口簿去上就可以了。”
1月19日,租住在浏河社区一私房的刘玲英终于了却了多年的愿望,一家人的户口落在了一个户口本上。此前,在荆门城区工作的她因为没有房产,一直无法将家人迁到一起。户籍新政实施后,她持劳务合同、居住证、租住的房屋所有权人房产证、同意租赁书,一纸申请便将丈夫、女儿、父母的户口迁移落户到了荆门。她说:“感觉自己的生活真正安定了下来,成为荆门的一员,不再是城市的流动人口。”
2015年9月23日,我市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2015年12月14日,市公安局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对落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权限以及办理时限等进行细化解读。我市户籍改革政策落实一个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新政受理落户400余人进城,其中,荆门城区新落户80人。
家住东宝区子陵铺镇拾井村的段维华,2008年大学毕业后前往天津市参加工作,户口就落在了天津。此后,段维华辗转到四川工作,户口却仍然在天津,一直人户分离,多有不便。尽管他希望将户口迁回荆门原籍,但此前“大学毕业两年之内可迁回原籍,逾期的需要有固定房产和固定工作方可迁移”的规定限制了落户。此次户改新政放开荆门市区落户条件,积极吸纳各类人才落户。新政规定,荆门籍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地就业落户(含在人事代理机构落户)后,要求回原籍的,凭毕业证书就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户在城镇。1月13日,段维华的落户申请被批准。
户籍改革,农民进城落户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资源,也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城市有更好的生活和发展,对此李庆梅深有感触。在李宁产业园打工多年的李庆梅,早在2013年就在凤凰社区办理了购房手续。由于该房为政府保障性住房私人购买的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按照以前的户籍规定,李庆梅的家人无法投靠落户。户籍新政出台后,李庆梅很快将丈夫、儿子和母亲一家从沙洋县沈集镇迁来落户,这不仅解决了人户分离,还意味着今后她的家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
目前,落户人员正有序进入中心城区,未出现扎堆落户现象。“大学生回原籍,租住、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流动人口中引进的人才申请落户的居多。”市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民警李敏告诉记者,户籍新政实施细则公布以来,每天都有很多人打电话咨询。
李敏提醒市民,一定要正确理解政策。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目前,我市全面放开农村居民迁往城镇,有序推进农村居民间流动,但应当注意的是,禁止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记者 邓琳 特约记者 韩红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