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顾梦虹 即时播报 市民韩女士咨询网上帮办关于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韩女士是外地户口,2010年与她的丈夫结婚,属于再婚。她的丈夫是天津市南开区的户口,名下无房,户口挂在其姐姐名下房屋中,目前居住在公租房中,韩女士咨询她这种情况可否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记者联系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夫妻投靠落户的受理条件包括:1、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三年以上;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但由于韩女士的丈夫名下无房,且户口挂在非直系亲属名下房屋,公租房无法办理落户,因此韩女士如果想办理夫妻投靠落户,需以其丈夫为名购买一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