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李明 曾在2015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尘埃落定。当地时间1月5日,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的律师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3人将分别被判刑13年、10年和6年,刑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发生在大洋彼岸的校园“霸凌”案件也促使我们反思国内的情况。
这几年,网络上不断惊现校园暴力视频。至于那些在大家身边的、性质尚不够恶劣的日常校园“霸凌”,是否严重是否普遍,由于缺乏统计数字,公众只能雾里看花。对于校园“霸凌”,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依然倾向于认定为“个案”,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而我们国家对于校园“霸凌”的研究、应对确实起步较晚。在已公布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中,次提及校园暴力是2007年,距今尚不足10年。

校园“霸凌”是如何产生的,可以从社会学、心理学等诸多方面予以解答。一般认为它是孩子心理不健康的外在表现,同时也是社会问题的外露。既然社会上存在着恃强凌弱,这种情况自然也会在校园有所体现。而网络、影视剧、游戏中暴力文化越来越普遍,容易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心理。
一些人认为任何年代都有学生、未成年人口角打架,甚至打群架的,司空见惯,不必大惊小怪。这种观点显然忽视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中,施暴方手段越来越残酷,人格侮辱意味越来越强的趋势,是错误、不可取的。校园“霸凌”危害巨大。对于受到暴力侵害的孩子是一场噩梦,周围的孩子也由此产生恐惧感。它会直接恶化人际关系,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仇视、不信任心理。
在如何解决校园“霸凌”的问题上,首先要以法律为武器。不能一谈未成年人就是保护,不能片面强调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应该认识到严惩施暴者是为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其次要发挥学校的作用。为避免站到风口浪尖上,避免被人指责校风不好,一些学校面对此类事件非常消极,甚至遮掩了事。对于这类学校要有说法。较后,家长不能规避责任。孩子欺凌别人的,必须检讨家教出了什么问题。孩子被人欺负的不要指责孩子窝囊,更不要教育孩子以暴制暴。不过,一切都要以正视为基础。消除校园“霸凌”也是保护未成年人,这个问题不能再一事一议,简单回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