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彭辉 12月21日,云南省无障碍旅游工作现场会议在丽江召开。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推进跨区域旅游合作和经营,消除行政区域间旅游经营和服务障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云南明年起对旅游业实行计分管理,根据扣分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和管理措施。其中提出,对有殴打、辱骂游客等行为的,责令退出市场。
黑导游、天价餐费;辱骂游客、欺骗、胁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消费;进行虚假宣传、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服务信息,误导旅游者;以“零团费”进行宣传招徕游客;多次换车、层层转包……这些年,国内旅游市场诸如此类的种种乱象,屡见不鲜。旅游市场各个环节,区域之间,一锤子买卖似的“雁过拔毛”,令人愤懑。而作为旅游大省的云南,每逢节假日,总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旅游乱象“抢头条”。
这样的旅游乱象一多,对于游客原本为陶冶性情、愉悦身心的外出旅游而言,难免兴致全无。但因为旅游市场绝对数量的庞大,短时期内,旅游乱象频发之地,似乎也不缺客源。
据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国内旅游市场高速增长,旅游人数36.1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7%,收入3.03万亿元人民币,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73万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与频频出现的旅游乱象比,旅游市场呈现的依然是井喷的态势,尽管在旅游市场尚未有“健康”可言。
云南省此次出台新规,对包括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游览车运营等方面进行整合,推进跨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经营,力图实现“无障碍旅游”,这种在各个关节,全力打通的动作,可谓针对旅游市场乱象的对症下药。据了解,为确保无障碍旅游落到实处,有关方面还将采取严格措施给予保障。例如,要求各地旅游经营者不得对外地旅游经营者进行价格歧视。云南省旅发委还发布了《〈关于征求云南省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旅游购物企业计分管理暂行办法〉意见》。根据这份意见,计分管理拟实行年度10分制,一次性扣除10分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购物企业,将被责令退出市场。诸如谩骂、殴打游客者,以及欺骗、胁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等行为的旅行社导游人员及购物企业,将一次性扣除10分;而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将被一次性扣除8分。
近年来,针对旅游乱象,国家相继出台各类规范旅行社、导游及游客行为的规定,但从效果上看,并未完全奏效。2013年颁布的《旅游法》曾试图从立法层面彻底根治旅游乱象,但经过实践证明,旅游市场乱象仍然难禁绝。云南此次实行的退出机制,或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如果这样的计分制得到严格执行,对于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都将起到很好的制约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