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天津物产集团原董事长王志忠受贿近2000万获刑11年

天津网 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前天下午,市一中院对王志忠受贿一案一审宣判,认定王志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王志忠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后变更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前天下午,市一中院对王志忠受贿一案一审宣判,认定王志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王志忠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后变更为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被告人王志忠于1999年4月至2013年12月间,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其间,兼任集团下属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通物产有限公司、天津浩安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王志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88.7179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志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 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惩处。王志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且大部分为主动坦白;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在亲属配合下,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根据王志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62340/
1
上一篇无证生产品质难保证 宁河3424箱膨化食品被查扣
下一篇 谎称丢支票私填金额购物 司机职务侵占罪被批捕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