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新华社就高速公路收费问题提出质疑,报道提及广深高速利润太大,累计收费已远超投资总额(详见昨天本报头版报道)。羊城晚报记者就此采访广东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深高速有部分收入用于新高速项目的建设。广东省交通集团回应称,广深高速一直依法经营,按规收费。
记者了解到,相关报道并非首次引起舆论关注,而人大代表关于广深高速降低收费的建议,在今年广东省两会上已是第12次出现。当时广深高速公路管理方广东省交通集团对此已作出回应,在对人大代表提议表示理解的同时,提到会严格执行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同时指明,广深高速属于经营性质道路,当时省政府与合资企业签订了30年的合约,收费将持续至2027年6月30日。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关负责人昨日答复记者时再次表示,广深高速一直“依法经营,按规收费”。2012年,广东将高速路收费费率全部统一为四车道0 .45元/车·公里,六车道以上0.60元/车·公里,而一至五类车收费系数统一为1、1.5、2、3、3.5。广深高速及其他一些收费标准偏高的公路均已照此下调了收费系数。(记者 马化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