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摄影 毕胜 以后,可不能再随意占用公交车道了,因为新增的26处路侧电子警察明天全部要正式上岗了。交管部门提醒,公交车专用时段内,“闯行”公交专用车道的社会车辆一律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去年5月,本市在复康路、吴家窑大街、围堤道、大沽南路、新围堤道、东兴路、津滨大道、红星路、金钟河大街、狮子林大街、北马路、芥园道、河北大街、解放北路、解放南路等主干道上划设并开通了41公里公交专用车道同步还实施了《天津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通告》,明确规定每日7:00至9:00、16:00至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为公交专用时间段,在此时段内社会车辆不能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其他时段内社会车辆可正常通行。
今日,记者在解放南路宁波道交口处看到,一面崭新的标志牌安装在了架设电子警察设备的标杆上。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新增设了一处路侧电子警察,专门抓拍公交车专用时段内,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社会车辆。新增设的标志牌主要是为了提示驾驶人注意。
从交管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公交车道行车秩序,保障专道专用,12月18日起,将在现有41公里公交专用车道沿线启用26处路侧式固定电子警察,抓拍在公交车专用时段内社会车辆“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26处电子警察都设在哪?
和平区1处:解放南路与徐州道交口以北40米路东侧。
河西区11处:围堤道与白云路交口以西40米路北侧、大沽南路与黄山路交口以东150米中心绿化带、大沽南路与泰山路交口以西160米中心绿化带、大沽南路与学苑路交口过街天桥、解放南路与宁波道交口以北路东侧、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以北30米路东侧、解放南路与琼州道交口以南100米路西侧、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以北60米路东侧、吴家窑大街与贵州路交口以西310米路北侧、吴家窑大街与气象台路交口以东55米路南侧、吴家窑大街与贵州路交口以西300米路南侧。
河北区4处:红星路与正义道交口以北20米路东侧、红星路与幸福道交口以南70米路西侧、红星路与幸福道交口以北170米路东侧、红星路与增产道交口以南70米路西侧。
南开区7处:复康路网球馆以西240米路北侧、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以东200米路南侧、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以西250米路北侧、复康路与白堤路交口以东130米路南侧、北马路与城厢东路交口以东30米路南侧、北马路与金钟桥大街交口以西150米路北侧、北马路与金钟桥大街交口以西40米路北侧。
红桥区2处:芥园道与复兴路交口以西180米路北侧、芥园道与怡华路交口以东160米路南侧。
津南区1处:大沽南路与吉兆路交口过街天桥。
三类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
对于公交专用时间段内哪些车辆可借道通行,《通告》也做了明确规定,即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正常通行外,还有三类车辆可以临时借道通行:
一是公交专用车道沿线居民或单位车辆进出时可在不影响公交车通行的情况下,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驶出或驶入;
二是客运出租车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停靠的情况下,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内的公共汽车站点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车候客;
三是单位班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内的指定班车站点停靠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车候客。
以上三种情况在完成借道或上下乘客后,都必须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另外,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路面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非公交车辆可在现场交警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一旦被电子警察摄录该咋处罚
依据《通告》规定,如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
同时,《通告》中对公交车也有相应规定,即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并按照顺序依次进出站。公交专用车道前方遇有障碍时,公共汽车只准许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障碍后应当驶回原车道。公共汽车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如违反“公共汽车未在专用车道顺序行驶”的规定,同样将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