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招委就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与往年相比,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现三大变化。
变化一
音乐学类统考不再分专业方向
2016年我省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统考,其中,音乐学类不再分专业方向组织统考,报考教育部艺术本科专业目录中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均参加全省音乐学类统考。
艺术本科(一)中录取的全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相对应统考类别的本科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相应统考涉及专业的校考。
变化二
艺本(一)变为两个志愿模块
2016年为满足考生多样化选择,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对艺术类批次志愿结构进行调整。
艺术本科(一)调整为两个志愿模块,继续保留原来的梯度志愿模块,增设平行志愿模块,考生在填报艺术本科(一)志愿时从中选择一个模块填报志愿,不能同时填报两个志愿模块。梯度志愿模块用于填报使用校考合格证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模块用于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梯度志愿模块设两个院校志愿,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6个院校志愿均为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均设置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变化三
艺术类平行志愿不再分类设置
2016年艺术类平行志愿不再按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舞蹈学类、音乐学类分类设置多个平行志愿模块,调整为统一设置6个院校的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填6个专业志愿),同一批次的不同专业类别志愿均填报在6个院校平行志愿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在6个院校平行志愿中兼报不同统考类别的院校或专业志愿。
(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