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推荐,基层遴选,部门审核,评委会评选,并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审议确定,严昌筠同志为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宋良红同志为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5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5日止。对候选人的意见,请予2015年12月15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电话、传真:0724-2332156
电子邮箱:466107203@qq.com
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严昌筠,男,45岁,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居委会主任助理。他心系公益,助人为乐,17年关怀弱势群体3万多人次,足迹踏遍荆门的各个社区。走进社会福利院看望孤寡老人;赴农村为留守儿童送温暖。近年来将志愿服务延伸拓展至临终关怀、预防艾滋病、戒毒等领域,其中防艾项目组已经成为我省社会组织的样板,得到国家预防医学会的肯定。恪守社会公德,品德高尚。获得第三届“荆楚雷锋”、“荆楚楷模”、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等荣誉。
宋良红,女,46岁,沙洋县拾回桥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多年来,她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卧病不起的公公,用孝心诠释了人间大爱。为了让老人营养均衡,每天早上她都要给公公煮一个鸡蛋,每周给老人吃排骨、鸡肉、鱼糕,还经常给老人吃水果,将削了皮的水果切成小块小块的,喂给老人吃。时间久了,老人把她当成自己的亲闺女一样看待,有什么话也愿意和她说。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高尚。获得“荆楚楷模”“湖北好人”“荆门市道德模范”等称号,所在家庭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