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对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拟表彰人选进行了公示,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文明办的要求,现将我市推荐的湖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拟表彰人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期从2015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6日止。对以下拟表彰人选的意见,请于2015年12月16日前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宜昌市文明办反映。
联系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市文明办创建科;邮编:443000;电话:0717-6252815;电子邮箱:ycwmbcjk@163.com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一、宜昌市推荐的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拟表彰人选(2名)
李广佳,男,汉族,1947年8月生,中共党员,宜昌市残联退休干部。50年如一日做好事,救助残疾人3896人次,发起成立了全国个学雷锋协会,被誉为“当代雷锋”,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罗必炎,男,汉族,1951年6月生,中共党员,远安县旧县镇鹿苑村村民。悉心照顾并为自己的亲生父母、继父继母和妻子的亲生父母、养父等7位老人养老送终。所在家庭被评为全国较美家庭。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湖北好人等称号。
二、宜昌市推荐的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拟表彰人选(1名)
朱琼英,女,土家族,1974年5月生,长阳县群英家政物业管理公司经理。20多年来自主创业成立家政物业公司,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0多人。热心为家乡修路、助学。两次当选省人大代表。荣获荆楚楷模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