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城区张女士致电6459110:一花店在微信朋友圈里发“集赞抵现”信息,承诺点赞可兑换现金券。我发动朋友点了赞,集齐了300多元的现金券,可等我去兑现时,店家却告知一次只能用50元现金券。
记者崔艳华 通讯员佘晓晖报道:张女士介绍,前几天,朋友转发一个花店周年庆的微信,承诺转发商家信息,每集一个赞可到该花店兑换一元现金券。张女士想到姐姐过两天就要过生日了,想送她一捧鲜花,于是便转发了这个微信,然后挨个给朋友发信息,请他们点赞。28日上午,张女士已集齐300多个赞。她带着手机找到花店,看中了一捧400多元的花,心想只要再掏100多元就可以买下了。
当她拿着手机去兑现时,花店却给了她6张50元的现金券,并告诉她每次只能用一张,张女士顿时傻了眼。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告知。商家的信息里没有告诉消费者“集赞抵现”每次限用50元现金券,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