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山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党支部书记、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潘艳平违规操办其父丧事,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山县永隆镇文体站站长左书官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沙洋县曾集中学校长程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沙洋县沈集镇司法所副所长许克胜规操办儿子十岁生日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钟祥市血防办主任科员邓泽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