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营业厅补卡,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近期的缴费证明或者10个通过话的电话号码。”昨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说,由于他的手机卡是今年8月办给孩子用的,孩子只是给他和爱人打过电话,由于电话少,还未充过值,所以杨先生无法提供缴费证明和10个通过话的电话号码。
补办不了手机卡,杨先生实在没有办法,便给晚报热线打来了电话。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他利用身份证实名在掇刀一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办理了手机卡,而使用该手机卡的手机在17日丢失,杨先生担心拾到手机的人利用该手机号码给亲友发短信借钱,使亲友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决定尽快补办手机卡。于是,杨先生带上身份证来到通信运营商的营业厅准备办理补卡手续,工作人员利用杨先生提供的遗失手机号查询到,杨先生办理的手机号名下竟有两个身份证信息,一个信息为杨先生的,而另一人杨先生也不认识,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区长宁大道杨先生遗失卡所属的通信运营商营业厅了解情况。在与工作人员沟通后,通过查询,的确可以看到杨先生遗失的手机卡是今年8月份办理的。查询卡主人信息时,除了查询到杨先生的信息外,的确还查询到一位陈先生的信息,他们都是这个卡的“主人”。工作人员表示,“出现两个人的信息,有可能是过户时,客户的资料信息没有录入完整,导致这个卡上存在两个人的信息。根据规定,为了证明这个手机号是属于谁,补卡人要提供为手机充话费的时间或地点证明,同时也要说出10个常联系的电话号码来证明,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
通信运营商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已经接到了杨先生的投诉,工作人员已经与该公司掇刀营业厅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将会与杨先生取得联系,届时,杨先生带上身份证并提供一定的信息来证明自己为卡主人,工作人员便会为杨先生办理补卡手续。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杨先生取得联系,杨先生表示,通信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已经与他取得了联系,并为他办理了补卡手续。
记者 郑洁 实习生 张云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