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拆掉门窗的旧房。

改建项目的投资公司关着门。
记者 汪兵洋 文/图
旧房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却失联了
“房子被开发商拿走,说是改建后还建,现在快到交房日了,还没有一点动静,开发商也失联了,我们一直在外面租房住,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前日,家住城区土门巷的小严向荆门晚报报求助时说出了自己和邻居们的担心与无奈。

原来,小严住土门巷内的土门园小区。这个小区是私人宋老板2005年左右开发的房子,共近20套,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买下,并办好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他们本来住得好好的,在此安家乐业,可是从去年5月起,他们的生活发生了重大转变。当月8日,金地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苏老板找到他们,说以他公司的名义重新和他们商定改建他们的房屋,然后按每100平方米面积多还12平方米的优惠条件和10多家住户达成改建协议。同时,开发商给他们每户合同保证金和房租、合同执行押金、搬迁费等10万元至20万元,作为他们向其交房产证、土地证并腾空、迁出房屋的条件。谈判过程中,小严等10多家住户与苏老板达成协议,并腾空了房屋,交付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从此,这些住户在外面租房居住,等待还建房。
不料,这事一等就遥遥无期。去年12月,苏老板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至今,他设在该小区外的房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一直关门至今。这样,房屋改建项目便没有了下文。小严和邻居们搬出后,房屋门窗都被苏老板派人拆卸了。水、电也从总表那里切断。这个总表设在原开发商宋老板家。

后来,搬出的住户们打听,苏老板一直没有办下该改建项目的规划许可证,而是把住户们的房产证土地证一直拿在自己手上。考虑到这事办不成了,有的住户就申请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后重新办了这两证。现在,住户们想,在外长期租房不是长久之计,想搬回去住,但是无法通水电,因为总户头在原开发商宋老板家,他拒绝重新介入。
小严说:“现在我们在外租房,每个月要支付上千元租金。我们都是农村来的,拖家带口,收入也不高,家庭负担重,想尽快搬回去住,眼看还建日期明年5月就到,按期交房已经不可能,不知谁能帮我们尽快搬回。”
改建工程没动静,开发商被控制是主因
这个改建项目究竟是怎么回事?荆门晚报记者找原开发商宋老板了解情况。他诉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千余平方米的门面和住房交给开发商后,不能及时得到还建房,会损失大量租金。

听说接这个项目的是三个投资人,而牵头的投资人是金地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苏老板,苏老板失联,没有人牵头施工建设,改建项目就搁在那里了。而住户们要重新搬进来住,不是自己不同意他们接入水电,而是之前被切断后,现在要重新向水电部门申报接入,很麻烦。不过,他建议,政府或相关机构组织几个投资人和住户们一起协商,要么解除合同,让住户们回归,要么落实项目,他认为较好兑现合同,这样双方的损失较少。
随后,荆门晚报记者辗转找到了该项目的另一个投资人肖老板。他详细介绍了该项目的组建经过,较初是苏老板以其个人的金地来房地产开发公司接下了土门园小区和另一相邻小区的近10亩土地的改建工程。可其几乎没钱投资,遂通过朋友介绍,邀来了蔡老板和他共同投资建设。这样,前期拆迁谈判和签协议是苏老板完成,但支付拆迁费等前期费用的全是蔡老板和肖老板,他们已投入近3000万元。这个项目之所以停下,一是因为苏老板被限制人身自由,二是因另一相邻地块是一宗省管单位的国有土地,按照规定,处置这块土地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标拍卖挂牌,现在蔡老板已安排人在跑这个程序,目前正在等省财政厅安排相关事宜,要是快的话估计今年底可以办到位。同时,他告诉荆门晚报记者,因苏老板的金地来房地产公司欠下大量外债,他和蔡老板都不敢继续以这个公司的名义开发这一项目,必须用一个新公司来替代金地来公司接盘。这也需要时间。

肖老板说,自己和蔡老板也是受蒙骗陷进这个项目的,金地来房地产公司与住户们签订的还建协议是不能按期兑现了,事已至此,请广大住户们耐心等待新公司接盘,也盼望政府相关部门帮忙催促一下另一地块的招拍挂进度,让项目早开工,住户早受益。
住户有两种维权选择
就住户们碰到的还建合同不能兑现的问题,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飞分析认为,这起房屋改建合同毕竟还没到约定的交房时间,可能存在几种情况。首先是协议是
否有效的问题。按规定,住房改建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若没有审批,还建合同就存在无效或被撤销的可能。这种情况下,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作为住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或申请撤销合同。一旦合同无效或撤销,双方互相返还财物,并按各自过错承担损失。

要是还建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住户们认为对方可能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按期交房义务,依法采取两种方式可解决:一是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二是直接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书送达对方时生效,对方有异议的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直接解除合同,必须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故建议在解除前,给予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催告对方按合同履行,若对方仍不履行的可采取直接解除方式。合同解除后,房子就可修缮恢复原状。
当然,彭律师建议,要是有新公司接盘,住户们和新公司协商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较好的选择。
这类麻烦在荆门城区还有不少。那么,小严和邻居们之所以遭遇这种麻烦,问题出在哪里呢?怎样避免类似的尴尬和麻烦发生?彭律师分析说,问题出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只有把审批手续办下来后合同才生效,他们才能搬出房子。审批手续没办下来就腾空迁出了房子,会耗费较大的搬迁费,也会有很大的风险。另一重要条件,就是还要查清开发商的实力。现在一个小区建成,没有上亿的资金是很容易建成半截子工程,让双方骑虎难下的。但住户们一般很难掌握开发商的经济情况和状态,建议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实力强的公司。另外,开发商个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等,这都是住户们要面临的不可预料的风险。所以,市民碰到还建的“好事”,可要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