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修正案送审稿中增加了对驾驶证帮别人消分的的相关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津城“分贩子”依旧猖狂
他说“目前还没出过事儿”
记者联系上一位”分贩子“。询问是否还能花钱销分时,一位“分贩子”爽快地表示没有问题。现在销分主要有两种价格。
“如果需要我们替你搜罗驾照,价格是150元一分。不过要是你自己能找来驾照,100元一分就可以搞定。”“分贩子”介绍,花钱销分不用花费太长时间,大概两三天就可以办妥。
早在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就曾多次要求查处“买分卖分”行为,但这种现象始终屡禁不止。
有偿帮被人消分是否有被处罚的风险?“分贩子”谨慎地表示,“这个不好说,不过反正我们还从来没出过事。”
各位看清楚
不要随便卖分,修正案主要针对的是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