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昨日从交警高速支队获悉,10月8日至26日,天津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202起,其中,随意停车是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此外,雨雾天气中未保持安全车距、车速过快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高速4个区域禁止停车
“高速上违法停车主要有4种情形:大客车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客;车辆突发故障无法前行而在行车道上停驶;驾驶人因走错路或路不熟而在行车道内或高速匝道口停车找路、休息、方便;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应急车道或硬路肩内停车修理,却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交警高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需要提醒的是,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岔路口中间的硬路肩、桥梁隧道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禁止停车,违法停车即使是在事故中被追尾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雨雾天保持安全车距
在高速上行驶时如果跟前车距离太近,一旦前方出现状况往往来不及刹车,引发追尾事故。为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少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遇雨雾天气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还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持续开展超速专项治理
目前,秋末天津降雾、降水较为频繁,高速公路沿线团雾、大雾天气较多,一些驾驶人在行车中不注意减速,结果引发事故。为遏制车辆超速违法,交管部门持续开展超速专项治理行动,在高速公路沿线的重点路段均设置了雷达测速系统,并将全部巡查车及测速、摄录设备投入一线,采取定点测速、移动测速、区间测速相结合方式,严查超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