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报道:记者25日上午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截至10月底,全市有1.35万户家庭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其中已有331人生了二胎。
近日,有外省媒体报道,部分地方单独家庭生育二孩时,要求退还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我市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据了解,我市严格按照2014年3月27日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单独二孩”政策。根据条例,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单独夫妇生育二孩后产假如何界定? 根据条例,生育二胎的女职工在休假和待遇上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正常分娩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