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砸撬ATM机被当场抓获 锒铛入狱罚金一万.jpg)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男子为盗窃钱财砸撬ATM机,被当场抓获。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35岁,小学文化,无业。2015年4月的一天上午,张某来到天津站后广场想“弄点钱”。但是,张某在来往行人中搜寻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张某心有不甘,便打起了砸ATM机偷钱的主意。张某来到某ATM机前,以撬砸的方式将ATM机内液晶屏及出币口的面罩损坏,欲从机器内偷走现金。在撬砸过程中,经群众报警,张某被当场抓获归案。ATM机余额凭证显示,当时该ATM机中余额为65500元。经鉴定,被损坏的ATM机触摸屏、出钞闸口、前面板等处共价值人民币407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应当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在盗窃过程中,被民警现场抓获,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永远不可能让人安心。企图通过非法手段不劳而获,将会因为一时贪欲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