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张大姐在浙江浦江一家酒店当保洁员,跟酒店签了一年合同,月工资2300元。前天,她肚子不舒服,在厕所里抽了2张面巾纸,准备应急。结果被保安抓到,要开包检查。她当时心里害怕,就逃走了。谁知第二天公司就贴出了告示,以偷窃为由将其开除。
——《都市快报》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赵睿 张雪飞
大睿: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是特别值得称道的,规章制度下一切平等。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一丝不苟”与“网开一面”哪个是正确的态度?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么说吧小飞,举个例子,相关规定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但是如果产前20天时这位女职工已经大腹便便行动不便了,单位是该严格按照规定告诉她必须来上班,还是人性化地答应她在家休息的要求呢?
小飞:法不外乎人情,任何规定都得在人的基础上。可很多公司就是忘记了“以人为本”这句老话,才出现了一系列奇葩规定,一天只许上几次厕所,一次几分钟,逼着人约束自己的膀胱好适应公司的规定。
大睿:拿纸巾的员工被辞退,于理已经被律师解读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情呢,一位肠胃不适闹肚子的老人,即便不相识的路人也会递过一包纸巾的,更何况是单位员工。事情反过来想,如果张大姐没有及时赶到厕所就那个了,是否也会因“有损公司形象”的原因被辞退?
小飞:不过呢,张大姐所在的单位是酒店,作为迎来送往的服务业,对于员工要求更严一些无可厚非,酒店经理大概担心员工们“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想要杀鸡儆猴表达自己对偷盗行为决不轻饶的决心。可是他忘了一点,过强易折,太严厉了只会伤了员工的心,兔死狐悲,谁能保证下一个因两张厕纸被开的不是自己?
大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没错,但是对人的关怀和呵护永远都要放在位。交通规则是铁一样的法律法规,但是在救护车鸣笛驶过的时候,都会有“让生命先行”的绿色通道放行,难道谁能指责这是违反法律法规吗?
小飞:大到一个国家,重刑也从来不是净化社会的较有效手段,小到一个家庭,搞家长式的一言堂,久而久之孩子也是会反抗的。
大睿:具体到一个单位,我想,这个单位如果能够人性化地实行管理,在规章制度上有合理伸缩的可能,应该更能够让员工感到温暖,有归属感,而这个集体也才更能有凝聚力,这比教条化地“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有用合理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