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汇】
2014年11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宜昌男子文某与一帮朋友相约KTV唱歌聚会。至次日凌晨,文某和朋友一行6人来到黄河路口某宵夜摊吃东西、喝酒。大家各自斟满酒杯,唯独文某不太想喝。好友老吴叫嚷道:“大家都喝,你怎么就不能喝了?”文某听到老吴的话,当场脸就挂不住了,心里十分不快。另一名好友老魏连连打圆场称,要是文某不想喝就不喝呗,没必要为这事儿伤了和气。文某较终还是端起酒杯。
酒过三巡,时间也过去了一个小时,大家都喝的有些晕乎乎了。借着酒劲,文某想起被迫喝酒的事情,内心更加烦躁。他突然冲到旁边一个夜市摊上拿了把菜刀,冲上前就朝老吴的头砍了过去。事发突然,一旁的老魏等人纷纷冲上前去拦人夺刀。争夺过程中,文某又朝老吴砍了两刀后,菜刀才被老魏夺下。

文某没有多停留,径直离开现场回家去了。老魏见老吴血流不止,赶紧将他送到了医院。次日一早,酒醒了的文某接到了民警的电话,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凑了一万块钱叫家人送到医院。双方协商过程中,老吴提出要5万元私了,没有那么多钱的文某与其协商未果后躲了起来。今年4月,文某决定外出打工,被警方抓获。
【警戒线】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会诊室】
劝酒,是酒桌上常有的行为。上了酒桌,很多人都会感慨“身不由己”。轻则用“不够义气”、“不够爷们儿”等说辞激将喝酒,重则直接倒酒灌下。因为喝酒造成他人死亡,或身体健康受到伤害的事情屡有发生。本案中,因为被劝酒心生不满,文某借着酒劲采取了更为极端的手法伤害了他人,也让自己遭受了重大损失,甚至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面对任何事情,都应理性看待,切忌冲动行事。当然,喝酒也应该量力而行,劝酒者也不要太过分,万一喝出问题,自己承担责任,实在得不偿失。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记者 李理 通讯员 陈琳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