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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倒的"良心"需要法治"搀扶"

天津网 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平 近日,一条“扶老太被讹寻证人”的微博消息引发热议,淮南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小袁称,8日她见一名老人摔倒在地,好心上前搀扶,当老人家人赶来后,要求小袁陪同去医院,还让小袁垫交了2000元住院费。老太家属称,是小袁骑车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平  近日,一条“扶老太被讹寻证人”的微博消息引发热议,淮南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小袁称,8日她见一名老人摔倒在地,好心上前搀扶,当老人家人赶来后,要求小袁陪同去医院,还让小袁垫交了2000元住院费。老太家属称,是小袁骑车将老人带倒的,不然她为何陪到医院还垫钱?小袁很是委屈,做好事为什么赖上我?

  由于现场监控存在死角,有些情节未能直接拍到,小袁寻求证人的消息一经发出即在网上引发热议。网民们纷纷力挺小袁,加入到寻找目击者的队伍中。公众的善举传递出满满的正能量,我们也对小袁的困境深表同情,因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法律原则本应是共识,然而有的司法判例却纵容了“不是你碰的为啥来医院还垫钱”的逻辑。

  当善行遭遇“讹诈”时,法律毫无疑问应当惩恶扬善,让恶人现形,给好人撑腰,使更多的人不再纠结于“扶不扶”这一良心的抉择。如果善行需要“自证清白”,对善行本身来讲无疑是一种耻辱。不光令助人者心寒,对爱心来讲也是一种亵渎,更会让更多路人变成真正的“路人”,再遇老人跌倒,畏葸不前,选择冷漠。实际中,很多遇险老人宝贵的抢救时间就是由此耽误了,酿成更大的悲剧。就在前几天,河南一名老人在暴雨中骑电动车意外摔倒,无人上前搀扶,较终老人离世。一些人之所以见摔不扶,遇危不救,很多基于怕被讹诈的考量。因此,善行需要法律撑腰,清白不能自证。

  就目前而言,事实有待查清,证据尚不充足,“谁主张、谁举证”理应成为处置的基本原则。然而我们也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对老人群体的污名化。近年来,扶老人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现实中也的确存在敲诈讹人的老者,消解了助人者的善意,破坏了社会风气。扶不起的老人不能代表跌倒的大多数,但舆论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凡是遇到此类事件就一股脑认为坏人变老了,舆论批判的速度先于真相的揭晓。加之互联网的影响,在众多网民的围观下无限放大,对无辜老人及其家人来说是二次伤害,给老年群体造成了污名化。这时,司法公正和舆论理性都不能缺席。

  眼下,碰瓷、敲诈、讹人等不良风气的出现让扶起跌倒老人变得复杂,善良的人们陷入到“扶不扶”的困惑。回归法治轨道,用法律为善行护航,惩处敲诈者,褒扬助人者,才能扶起跌倒的“良心”,让救人者更有底气,“扶不扶”不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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