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朱丹 8月31日中午,天津市突降大雨,“8 12”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针对两日内可能出现的持续降雨情况,各部门将加大事故核心区的巡查力度,加强周边水体及各处理设施出水监测,确保外排水全部达标,防止污水满溢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目前,天津市各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紧急调动32辆危化品大罐车,往返抽运雨水管网的废水,防止污水外溢。国务院应急办副巡视员陈胜代表国务院应急办,现场查看“8 12”爆炸事故环境处理处置情况,他表示环保工作是当前事故处置的重点之一,要科学妥善做好含氰废水的处置工作,确保不让一滴超标废水入海。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8月31日,事故现场周边共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8个,水环境监测点位39个,地下水观测点位1个,海水环境监测点位6个。在典型学校、居民小区和企业布设24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8月31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空气样品216个。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警戒区外10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8个环境空气流动点位中,部分点位检出氰化氢、硫化氢、氨、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但均未超标;其余各点位各项污染物均未检出。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六项常规污染物)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一级优水平。
8月31日0点至24点期间,现场采集水样53个,累计共有28个点位检出氰化物,其中:警戒区内污水点位18个、地表水点位3个,警戒区外污水点位7个。28个检出氰化物的点位中,4个点位氰化物浓度超标,全部属于警戒区内污水点位,超标浓度为0.733-16.2mg/L,超标倍数为0.47-31.4倍,较大超标点位为天津港明渠2号点。
事故周边区域地下水1个监测点位中氰化物浓度为0.007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海水 6个点位均有氰化物检出,浓度在0.0006-0.0008mg/L,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Ⅰ类水质标准。
8月31日监测结果显示:24个监测点位中累计18个点位检出挥发性有机物,12个点位检出氰化氢,浓度值均达标;各点位均未检出氨、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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