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记者 李力 摄
25日晚,城区象山大道与海慧路交会路口查获6名酒司机,其中2人涉嫌醉酒驾驶。
当晚8时许,城区象山大道与海慧路交会路口,市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一中队岗亭前聚集了不少市民,大家都在观看该中队交警查酒驾。“欢迎大家观摩监督,请大家注意现场秩序。”东宝交警大队教导员叶志强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一边指挥交警对来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查。
当晚8时刚过,两名驾驶人被请到警车前,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两人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25mg/100ml、35mg/100ml,饮酒驾驶。8时24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被带到警车前,该男子一看到有不少围观市民和记者,忙不迭地又是捂脸又是告饶:“不要拍照啊,太丑了,丑死啦!”引得围观市民哄堂大笑。“知道丑就不要酒后驾车。”经过检测,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43mg/100ml,饮酒驾驶,在等待家人送驾驶证来的过程中,该男子躲在一旁始终不敢抬头。
8时35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带着满嘴酒味被交警请下车,经过检测,他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交警暂扣其车辆,并带其到医院抽血检验。
紧接着,又一名中年男子被要求呼气检验。该男子一会吹少了,一会吹快了,跟测酒仪玩起了马虎眼。交警一遍遍耐心指导,用了将近5分钟,才检测成功,“85mg/100ml,醉酒驾驶”。“都是你们,非要把我吹成醉驾。”该男子还怪罪起了交警。“师傅,仪器是不会出错的,现在带您去验血,让您更清楚自己的血液酒精含量。”随后,该驾驶员被带去医院抽血,其车辆也被暂扣。
就在查酒驾行动即将结束时,又一名驾驶员被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至此,当晚的行动中共查获6名酒司机,均为男性,他们中年龄较大的50岁,较小的36岁。
据了解,今年以来,东宝交警大队不定期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查酒驾整治行动,目前已查获饮酒驾驶行为93起,醉酒驾驶行为12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希望驾驶员们不要酒后驾驶。(记者李力 通讯员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