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金学思 湖南卫视的亲子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日前来到湖南省绥宁县拍摄,本来只是一条充“豆腐块儿”的娱乐新闻,可当地政府为迎接星爸萌娃摆出的大阵仗所引起的非议,愣是让绥宁县有望“上头条”。
原来,绥宁县政府为保证《爸爸去哪儿》节目拍摄顺利进行。不仅在拍摄过程中限行、封村,还“严禁村民及其他人员围观拍摄现场,严禁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严禁发微信”,甚至提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则已被当地政府证实的公告,着实让人哭笑不得。试问人们通行、入村、拍照、发微信,哪件事儿涉嫌犯罪?
为何一个节目组到访,会让地方如此兴师动众?当然是因为节目播出后的连带效应。这种效应已在节目前两季中得以印证,星爸萌娃虽然只是“到此一游”,随后却会有大量游人慕名而来,并且为当地贡献不菲的旅游收入,以及旅游人气的拉动,绥宁县当然要“全力以赴”,原因你懂的。
然而道路限行,必使交通不畅;村庄出入限制,会让往来不便;而禁止拍照、摄像、发微信就更像一种无端干涉——你都到我家门口来了,还不让我看,我发微信也要管?
较新消息提到,当地外宣部门做出回应:“通告里面的一些言辞,没有仔细考虑百姓的想法,是工作上的失误。初衷还是想保证节目拍摄,促进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发展。”即便如此,绥宁政府的问题可不只是“言辞”问题,而是破坏了行政权力运行的两个重要原则。一是程序正义。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曾说过“依法办事就是依照程序办事”。根据当地居民对政府行为的反应,可以看出采取以上措施,当地并未履行过相应程序,而是突然“出招”。这种程序上的不当和缺位,注定了好心也一定会办坏事。二是保障个人的私权利,即“以权利为本位”。私权利的原则是“法不禁止即自由”,既然没有法律要求在该条件下不可拍摄、摄像、发微信,公民即可以自由行动。公权力无视私权利而任性为之,便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
在一些地方,尤其是一些基层部门,监管之手伸得过长过宽,饱受诟病。此次,节目组的需求完全可以主动与村委会沟通,采用征得多数村民同意,补偿生活不便的“市场行为”去解决。监管之手松一松,未必是坏事。
我国政府已经把“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现在需要的是各级政府用心落实、严以用权,把权力锁入制度的笼子,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