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彭辉 基于当下的社会婚姻现状,一群专门从事“婚姻挽回工作”的人适时出现。他们为求助者排除“婚姻疑难杂症”,劝退“小三”。他们根据不同的案例,采用不同方法,让“小三”放手,让爱人回家。他们当中有律师、有心理学人士,也有小区内的大爷大妈。他们被称作“小三劝退师”。据称,他们收费不菲,修复一桩婚姻可收10万元。
如果单纯从受害者一方的角度出发,这个职业很容易被与拯救婚姻、挽救家庭这样的词汇联系起来,甚至看上去有点类似在“替天行道”。不过,考虑其在“劝退”中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问题,毋宁说它更像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生意。
正所谓“根据不同的案例,采用不同方法”,对于“婚姻疑难杂症”而言,光靠劝当然很难——唐三藏那么会劝,也没见劝服过几个妖怪。所以,为了达到“劝退”“小三”的目的,“小三劝退师”们总是要用尽一切手段。这些手段中,有所谓的移情法(让第三方找到需要的合适的对象,这之中,常常会使用美男计)、移位法(减少接触的时间,或让“小三”到异地去工作),也有所谓的离间计,实施经济利诱,以及跟踪、偷拍和威胁等。在之前发生的类似事件中,有些甚至出现将“小三”扒光衣服、当街殴打等疯狂行为。
这些为达目的不惜手段的做法,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个人隐私——即便是对于所谓的“小三”而言,重要的隐私也应该得到尊重,何况有些“小三”本身就可能是受害者。更重要的是,一些手段完全已经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其本身是否合理合法,就是需要斟酌的大问题。
毫无疑问,职业“小三劝退师”的出现,有其市场需求。民政部的较新统计显示:在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的离婚登记就有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十二年呈递增状态。
但解决“婚姻疑难杂症”,寄希望于依靠“小三劝退师”,较多只能是治标,难以治本。换句话说,就算“劝退”了“小三”,对“小四”“小五”是否会奏效?而且,作为一项相对新兴的职业和一门生意,它的合法性到底如何,也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