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安装供热设备 外管网建设费谁承担
天津网 讯 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 近日,东丽区程林东里的王先生在网上帮办留言咨询,他居住房产属于公产房,安装供热设备时自己垫付了外管网建设费,时隔七年,这笔钱还没有找到单位给他报销。 据王先生回忆,2008年,河东区供热站统一为他们小区安装了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 近日,东丽区程林东里的王先生在网上帮办留言咨询,他居住房产属于公产房,安装供热设备时自己垫付了外管网建设费,时隔七年,这笔钱还没有找到单位给他报销。 据王先生回忆,2008年,河东区供热站统一为他们小区安装了集中供热设备,按照收费标准,王先生支付外管网建设费和室内采暖设施初装费。其中,外管网建设费共计800多元。王先生说,他查过相关的文件,外管网建设费不应该由房主或者居住人承担,但他这800多元钱,找到供热站,供热站说非市内六区,不应由供热单位承担。王先生找到房屋产权单位,对方又将该费用推给了供热部门,到底外管网建设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经查询文件,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供热办公室津价管字(1994)第81号文件《关于颁发天津市关于对原有居民住宅补建供热设施征收锅炉房建设费、外管网建设费和室内初装费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供热办公室津价房地(2003)337号文件《原有居民住宅补建供热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两条文件,对天津市补建供热设施的收费标准做出规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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