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不听老父劝阻,与老父发生争吵,其子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该男子还殴打民警,较终因妨害公务罪被河东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张某,男,43岁,无业。2005年5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5年3月4日22时,张某在其父家中,躺在沙发上抽烟还发出很大的声响,吵得张某的父母睡不着觉,张父在劝阻张某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吵。张某揪住其父的脖领欲打,张某的儿子见制止不了父亲的行为,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通知了住在附近的姑姑和姑父。
民警刘某和赵某某赶到张父家中时,张某仍不顾张父的呵斥躺在沙发上“吞云吐雾”,民警和随后赶到的张某的亲戚对张某再三劝导。张某非但不听,还多次吸烟后喷到两名民警脸上,并对二人进行辱骂、殴打。经鉴定,民警刘某面部软组织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告人张某无视法纪,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据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