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开发区发布第一批补贴安置费发放通知

天津网 讯 每日新报记者 余璐 今天上午,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正式通知,将向部分临时确定已不能居住的小区房屋产权人发放一个季度的临时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季度6000元。 【通知全文如下】天津开发区关于发放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一批临时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余璐  今天上午,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正式通知,将向部分临时确定已不能居住的小区房屋产权人发放一个季度的临时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季度6000元。  【通知全文如下】天津开发区关于发放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批临时安置补贴的通告 按照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发区管委会将先行向部分临时确实已不能居住受灾小区的房屋产权人发放一个季度的临时安置补贴:一、发放范围 批补贴临时安置发放范围为万科金域蓝湾、万通新城国际、汇景苑(万科双子座)、旺角居(时尚旺角)四个居民小区房屋。 第二批发放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发放金额 6000元/季度/户 三、发放对象 房屋产权人 四、发放时间 8月22日—8月27日 万科金域蓝湾 8月28日—8月30日 汇景苑、旺角居 8月31日—9月10日 万通新城国际 8月22日领取时间为13:00—17:00 8月23日—9月10日领取时间为9:00—17:00 四、领款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区第五大街80号,中国工商银行黄海路支行,25202737,25201111 五、领取补贴所需证件 居民身份证(如产权人是外籍人士,请携带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另:如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遗失,可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开具身份证明。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5310575 特此通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22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49239/
1
上一篇开发区正在统计商户受损情况
下一篇 昨天到今天 “滨海蓝”晒起来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