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实习生 张欢 即时播报 近日,家住南开区的高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自己是北辰区一家公司的员工,公司于2014年5月开始放假至今,不给基本生活费,保险也从今年不给上了,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我上班的单位叫天津市晨光开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去年五一放假期间,公司联系我说上班时间电话另行通知,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没有通知我上班,也没有告诉我原因,我就一直处于放假状态。”高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早已没有人上班了。“今年四月份,公司联系了我一次,说保险不给上了,也没告诉我什么原因。”高先生称,自己还在合同期内,档案、保险等一些资料都在公司,自己也没有找其它工作。
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公司负责人已经找不到了,自己希望能够把档案、保险等资料转移出来。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由于未按规定公示2013年和2014年的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7月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了解情况后,记者咨询了天津安皓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孙律师介绍,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被公司无故停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已经失联,即使申请仲裁成功,之后的执行也会有困难,这种情况可以去行政部门办理保险等资料的转出。
随后记者联系到北辰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种单位失联的情况,如果公司员工较多,可以派至少两名代表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核实情况后,确认公司失联情况属实以及保险费用是在本地区缴纳,可以集体办理社保资料的转出。如果公司员工人数较少,员工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资料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