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齐旻 即时播报 购置新房是件高兴事儿,但是业主们在验房、交房的环节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让人心里犯堵。开发商在交房前经常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先交一年物业费和采暖费,并在交房协议上签字后,再给钥匙验房。”
业主:先交钱签字还是先验房?
日前,牛先生在网上帮办留言称:“我是凤河孔雀城的业主,前些日子我所购买的期房通知可以去领取钥匙。到售楼处后,物业说不缴纳取暖费和一年的物业费就不给钥匙,我要求先验房,得到的回答是先办理入住手续再验房,无奈交了钱房子却出现很多问题,《建设竣工验收表》也没有看到,该如何维权?”
牛先生在接到电话去验房之前,被要求不仅要先交一年的物业费、采暖费,还要先在交房协议上签字,才能领钥匙去验房。迫于无奈,牛先生只能交了钱、签了字才被带去验房,却在验房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水管没有标识、窗户松动、墙体有裂缝,其中主要结构的墙体有裂缝是比较严重的问题,“虽然物业前来把表面的裂缝补上了,并解释这没有太大关系,但因为我已经签了字,所以如果以后再出现任何问题是否还能正常维修?”此外,牛先生表示自己曾提出要查看《建设竣工验收表》,对方表示验收表需要提交申请才能拿到,需要时间。
具体的交房流程究竟是怎样的?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天津市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先验房再交钱签字,但是现在的交房不涉及行政的范围,所以一般开发商都是先交钱签字再验房,有什么问题再反映给开发商进行改修处理。记者咨询有没有具体的验房规定,对方表示目前并没有硬性要求,业主需要在验房时仔细查看,有问题要尽快与开发商协调解决。
供热办:前两年的供暖费不能报暂停
牛先生在采访时表示,因为自己还不打算住这个房子,所以不想交采暖费,打算报暂停。记者从天津市供热办了解得知,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牛先生所在小区目前还处于采暖期保修范围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待出保修期,可申请暂停供热,停缴供热费。
律师:发现质量问题要写下来留作证据
如果先交钱签字再验房,业主发现了问题要怎么防止开发商之后的推诿?记者咨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刘律师了解到,验房中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