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陈庆璞 央行7月31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条规定表示,根据交易时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的不同安全级别,每个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支付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单日累计限额5000元”的规定,更是让不少网友吐槽,诸如“管得越来越宽了”,更有不少“剁手族”大呼,这点限额,连个好点的手机都买不了,还能让小伙伴们愉快地买买买吗?
当今,网购已成为人们离不开的消费方式,眼瞄上去,每日限额5000元确实让爱网购的朋友很不爽。但解读央行新规,不仅要先抛开成见,更需要冷静客观地把规定读懂、读透。意见稿规范的是非银行类支付机构,指的是像支付宝一类的支付账户,并不包含消费者的银行账户,这意味着,如果需要购买超过5000元的商品,大家完全可以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或跳转至银行网关。
进一步,如果“剁手族”们表示,我们就爱用第三方支付,不需要密码或者只需简单密码的那种快捷自由,是银行支付的繁琐所替代不了的,意见稿有什么理由给我们设这个限制。事实上,央行新规是有数据支撑的,根据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的数据,2014年全年,有61.3%个人客户用非银行支付账户进行消费、转账、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而如果仅仅考虑网购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额不超过1000元的占72.31%,不超过5000元的达到了92%。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个人客户,一整年用支付账户余额来消费的加起来还不到5000元,那么现在设置单日的5000元限额,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又有什么影响呢?
网络支付确实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网络支付也是个高风险领域。大家知道,网络支付的安全性和身份验证的复杂程度成正比,越复杂的密码,越封闭、稳定的证书系统,就越安全,反之,如果只想图省事,忽略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则密码被盗、账户资金被窃的风险就会增大。正像央行有关负责人所说,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出台的。这一点,如果大家仅仅理解为单纯的限制,是不是有失偏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