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平 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长期以来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而一直处于“走鬼”、“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有了法律保驾护航,终于有了一个名分。
——《新快报》
@菲菲:小摊小贩有了“名分”,不用和城管躲猫猫了,小生意可以安心经营了,赞一个。
@南湖观景:办理这个证照会不会顺利?如果遇到吃拿卡要,甚至各种费用,估计又有很多小贩甘愿当“走鬼”,执行不能卡在较后一公里。
@58739823:小摊贩流动性强,对他们专项治理,登记管理,逐步规范,引导他们合法经营,是管理的创新,观念的进步。
@肚子饿了:摊贩合法化体现了城市的包容,但管理需要关爱,不能为了容易监管,而把商贩安排到人烟稀少的地方,生意不好做,居民也不便利,这样乱摆乱卖还会返潮。
@黄金白银:小贩合法了,城管是不是“失业”了?
@海山云中:即便合法登记了,也不代表可以终结小商贩占道经营、乱摆乱卖,如何提高日常化管理水平,仍旧是管理的难题,城管的任务依然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