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想入住公办养老院、想申请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都先来评估认定一下。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民政厅新出台《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从今年起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通过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经济状况、能力状况等评估,从而确定服务类型、照料护理等级和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实施个性化养老服务,这也意味着以后江苏失能老人有了统一的认定标准了。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失能半失能老人
有了统一认定标准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蒋同进透露,目前江苏失能老人有90万人。而半失能老人则因为各地的评判标准不一样,所以就没统计过。从今年起,全省将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评估机制;到2020年,实现养老服务评估覆盖全体有需求老年人。
《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评估对象为申请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领取养老护理和服务补贴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评估分5个方面,即对老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能力状况和养老服务意愿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老人的失能程度,从而确定补贴的种类、级别以及日后给予的护理类型、享受的优惠服务等。
评估结果作为入住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依据,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想进公办养老院?
先来评估下
“父亲只有2500元退休金,母亲只有2000元,自己的工资只能维持平日家庭生活的开支。公办养老院已没有了床位,民办的我们住不起。”南京市民朱女士一直在着急两老的养老问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养老问题愈来愈棘手,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就目前养老机构的发展来说,远远跟不上老龄化加快的速度。
“以后老年人在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入住条件都将和评估制度挂钩。”蒋同进介绍说,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实施后,低收入、失能、失独、高龄以及其他存在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群体,有望获得政府部门更加明确和有针对性的福利保障,比如,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安排入住;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评价结果分析老年人需求,制订助残、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个性化服务方案,提高为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