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案件,三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罪被河东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吴某某,女,54岁,与被告人张某(男,54岁)认识已久,是老邻居。吴某某没有工作,在与张某一次聊天时,提起想要赚点钱,两人不谋而合地想到通过开设赌场而获利。正当二人苦于没有进行赌博的渠道时,张某突然想到自己认识五六年的老牌友李某某有一个赌博网站的会员号,应该可以利用起来。二人将开设赌场的计划告知了张某某,张某某非但没有劝阻,反而十分积极主动地表示,不仅能提供会员账号,还可以提供电脑主机、电视机等上网设备。
吴某某和张某在河东区某小区内租用了一间房屋,并办理了上网手续相关事宜。三人利用李某某提供的赌博网站账号和设备,现场接受参赌人员投注“百家乐”方式开设赌场,三人从中抽头渔利。民警发觉异常后,经工作于2014年9月26日将吴某某和张某及现场参赌人员抓获,李某某于2014年9月2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本案系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河东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因为赌博而家破人亡的事例不在少数,为赌博提供客观条件的开设赌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请大家珍惜眼前的生活,远离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