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玉娴 通讯员 王春丽)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下拨68.42万元临时救助金,作为禁渔期渔民的生活补助。据悉,我市自2003年实行禁渔期制度以来,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坝上至秭归江段,4月1日至6月30日葛洲坝下至枝江江段内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这一制度使长江淡水渔业得到了有效保护,但同时,也给禁渔期专业渔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困难。
为切实解决春禁期间专业渔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市民政局按照现行的宜昌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全面禁渔期间的专业渔民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共有265户禁渔期专业渔民家庭享受了这一惠民政策。